一、獎助對象: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之本國籍學生。
二、獎學金額:博士班:每名新台幣十六萬元。碩士班:每名新台幣十二萬元。
三、獎助條件: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,得申請獎助。
1.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及支付學費者。
2. 在校成績優良,年齡35歲以下為原則。(冠名獎學金則不受年齡限制)
3. 設籍在各扶輪地區或就學地區者。(冠名獎學金則不受地區、國籍、就學地之限制)
4. 非扶輪社員(包括名譽社友)之子女者。
5.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。
6. 出具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者。
7. 具有學術方面特殊才能或貢獻,並於畢業後有志回饋扶輪者。
8. 申請學生必須經由各地區扶輪社推薦。(※可利用各地區扶輪社社名及電話 撥打各扶輪社詢問是否有缺額)
9.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。
但在每年度11月30日前捐款(含認捐承諾)每超過新台幣20萬元得再增加優先推薦博士班學生一名,
每超過新台幣15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碩士班學生一名,捐款愈多,優先推薦名額愈多。
冠名獎學金捐獻比照上述規定。※各扶輪社及社友請參閱捐款辦法說明
四、申請日期:
五、推薦日期及報名地點:
六、申請必備文件:(得獎與否,恕不退件)
(1)申請書 |
2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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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 |
各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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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在學證明文件及最近一年(全年)成績單 |
各1份 |
※新入學碩一生採高中最後一全年成績單 |
(4)戶口名簿影印本(或在就學地區設籍一年以上之證明)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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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上年度個人或家長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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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自傳(A4直式橫書)及 「對扶輪之認識」文 各一篇 |
各1份 |
※格式字數不限,請自行立檔書寫 |
(7)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 及 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 |
各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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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)扶輪社推薦書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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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9)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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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0)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 |
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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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1)二吋大頭照(申請書2張、資歷表各貼一張,另附一張) |
4張 |
※每張照片(務必清晰)背後請填註學校、姓名 |
七、評審及公告:(參見中華扶輪獎學金評審流程)
八、獎學金給付:(參見中華扶輪獎學生須知)
九、其他:受獎學生領獎期間,若有下列情形,即取消其受獎資格:
十、相關資訊請見http://www.cref.org.tw/2017-05-28-09-12-02.html